六部门印发《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财政、债券、信贷、保险协同发力,2030年基本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录入编辑:开开财税 | 发布时间:2026-08-18开开财税导读: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6〕9号),提出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方案中多项内容与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补贴、税费和资金管理直接相关,值得关注。
一、总体要求与2030年目标
方案明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方式科学、质效并重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二、健全多元投入格局
(一)强化政府资金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按规定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力度,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精准性;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
(二)发挥债券资金支农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通过一般债券资金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三)提升信贷资金支农效能。支持银行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等产品供给和续贷政策实施力度;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创新发展农机装备、农产品仓单、资产经营权使用权等抵质押融资;拓展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平台的投融资对接服务功能。
(四)用好保险支农政策工具。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用好用足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自主发展农田保险、农机保险、农村居民人身保险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降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
(五)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债联动等方式,调动耐心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
(六)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路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各类企业与村集体通过村企合作等模式,在农村地区合理开展光伏、风能、水电、生物质能等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强化协同联动
(九)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推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保险政策“三位一体”、同向发力;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发挥保险机制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应。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落实好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抓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落地。
(十三)加强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健全乡村振兴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切实防范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强化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项目类型制定不同绩效评价指标,并将资金项目监管、绩效管理等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投资规模确定、支持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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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发布日期:2026-08-18
官方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9/content_7080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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