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文: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稳妥有序推动内贸险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录入编辑:开开财税 | 发布时间:2026-09-30开开财税导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深化商务和保险协作,充分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内贸险)作用,积极服务扩内需战略,破解内贸险供给与需求、政策与市场等方面堵点卡点,稳妥有序推动内贸险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通知明确支持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及宁波市、深圳市,中西部地区的湖南省、四川省等基础好、潜力大、有意愿的省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
一、重点任务之一:精准拓展潜在客户,支持新兴和中小主体需求
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共享内外贸优质企业名录,支持保险机构为名录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内外贸企业拓展内贸险服务;鼓励依托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推行上下游链式承保,将内贸险嵌入重点产业链全流程发展。针对新领域、新业态经营特点,拓宽授信评判维度,创新差异化承保方案,精准有效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场景;加大对货物运输流通领域等的内贸险承保资源倾斜,健全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机制。
二、重点任务之二:完善保障能力供给,发挥共保体作用
推动保险机构夯实内贸险发展基础,充实专业队伍,加强风控、数据、系统等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性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同,统筹做好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风险保障服务。完善内贸险共保体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共保体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线上申报、限额评估、理赔协同等业务流程;对于芯片、算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大额授信需求,探索以共保方式集中行业力量予以支持。
三、重点任务之三: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强化风险防控与行业协同
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商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应用,在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向保险机构有序开放涉企公共信用数据;鼓励保险机构整合交易对手的企业资信、司法涉诉、行业经营等多维度数据,通过大数据模型对企业还款能力、履约意愿开展精准研判。保险机构要健全内贸险业务核保核赔操作规则,合理制定承保准入标准,确保贸易背景真实,严防利用虚假贸易骗保。
四、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机构协同、企业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细化配套举措。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以政银保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导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运用内贸险分散贸易风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针对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内贸险专项支持政策,对企业投保内贸险业务给予保费支持。
五、江苏企业的关注点
江苏被明确列为内贸险重点推进省市之一。对省内以赊销方式开展国内贸易、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企业,尤其是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和中小外贸转内销企业,内贸险可在贸易对手信用风险、账款回收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建议企业结合自身客户结构提前与保险机构沟通承保条件,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要留存完整凭证,为后续投保、理赔和出口退税、进项抵扣等税务事项留好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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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金发〔2026〕17号)|发布日期:2026年9月29日
官方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9/content_70824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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